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活动>>典型案例
你小时候就听过的诈骗伎俩,居然还有人被骗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身为南昌土著的小编,90年代就听家人说过某某亲戚被人“搓迷子”的悲惨故事。在那个信息滞后的年代,“丢包分钱”的伎俩很容易戳中有贪念的老人家,现在都2022年了,居然还有人深陷“天上掉馅饼”的泥潭。

  案情回顾:

    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丢包分钱”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伙同万某某,窜至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三路附近,看到路旁的王奶奶佩戴了一根黄金项链便起了歹念。由黄某某尾随在王奶奶身旁,万某某骑电动车从其两人身边走过并顺势丢下一个包,黄某某捡起该包打开后示意王奶奶包里有钱,并提出两人共同分钱。此时万某某回头找包正好碰到黄某某和王奶奶,黄某某否认捡到包,万某某失落离去。经过这几个来回,此刻的王奶奶心里早已破防“盯紧这个包,今天有钱分”。

  怎知没过几分钟,丢钱的万某某又回头找到该二人,以有人看到黄某某捡包,要去对质为由帮助黄某某脱身,黄某某乘势给了王奶奶一颗定心丸“我先跟他去前面处理下这个事,你先把这个包保管好,等下我来找你分钱,但你要留下个东西给我作抵押”。蒙在鼓里的王奶奶心甘情愿将自己胸前的黄金项链取下来交给了黄某某。等了十几分未见黄某某出现,王奶奶打开包才发现自己的真金白银竟换了一叠冥币。

  目前黄某某和万某某已被本院批准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温馨提示:

    “丢包诈骗”可追溯至古代《骗经》中的“利益牌”骗术,时代在进步,各种骗术也在升级打怪,但只要心存贪念,这类经典的老套骗术依然能让骗子得逞,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真要碰到“掉钱”的好事,也别忘了一句古话:“不义之财不可取”。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应主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否则有可能涉嫌犯罪。

检察文苑   更多>>
·孔子思想如何影响后世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汇聚共建美丽中国磅礴力量 让祖国大...
·2024年度优秀检察网络作品征集展播...
·来自最高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
 通知公告   更多>>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南昌...04-27
·好消息!南昌地铁1、2号线延...04-16
·“平安江西·随手拍”正式启...04-09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南昌...03-28
·事关省考!重要提醒!03-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03-07
理论研讨   更多>>
·着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大模型应用生态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
·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从个案看公共场所轻微猥亵行为认定
·累积致害行为应予类型化评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1001号 邮编:330013

本院举报电话:83852000 姜辰杰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