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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有偿代骂”,缺德更违法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代购、代驾、代跑腿……这些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代服务”既能,提高生活质量,又促进了就业。然而,近期出现了以“嘴替”为目的的“有偿代骂”产业竟然也悄然而生,行为影响恶劣。

什么是“有偿代骂”

常在社交app或交易类app以“专业骂人”“嘴替”“代骂”等标签出现,“雇骂者”以一定价格雇佣“打手”对攻击对象进行辱骂,辱骂行为主观恶意性较强、行为影响恶劣。

这种以语言文字伤害他人尊严、权益并从中获利的行为,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生,滋生了网络暴力,并可能涉嫌违法乃至犯罪。

真实案例

1.一名用户在“闲鱼”平台发布商品:“专业骂人”“嘴替”,报价55至66元不等,并提供“定制服务”。齐齐哈尔网警通过线索发现,经侦查,属地公安机关锁定违法嫌疑人朱某某,并依法将其传唤。原来,朱某某上网时发现类似挂单侮辱、诽谤他人盈利的帖子,认为通过此方式赚钱轻松,遂明知违法,仍想以此获利。

2.哈尔滨网警发现,辖区居民在微信群内发布“有偿代骂”广告信息。

经查,此人曾收到有偿辱骂他人的请求,但仅向对方提供前期编撰的骂人话术脚本,无实际辱骂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批评教育并进行普法宣传。该人明确表示以后将规范、文明上网,杜绝网络暴力行为。

3.今年8月初,在互联网某平台内多条提供“代骂”服务的留言引起了网警的注意,雨花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发布留言网民真实身份为李某东在网络平台上替他人提供骂人服务,公然网暴侮辱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8月8日,雨花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联合黎托派出所依法将李某东抓获归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依法惩治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下滋扰、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并且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检察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发言不能只图自己痛快,弃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于不顾,广大网友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谨慎发言,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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