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什么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好不容易赢了官司,拿到的判决书却变成了执行不了的“法律白条”,只能吃哑巴亏吗?
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不仅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韩某某等7人因借款纠纷将朱某某起诉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朱某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233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朱某某未如期履行偿还义务,法院责令朱某某报告前一年财产情况并对其下达限制消费令,同日短信成功送达。但朱某某仍拒绝报告资金流向且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使用名下银行卡进行多笔大额消费支出。
法院对朱某某罚款2万元并要求其限期缴纳,而朱某某未缴纳,法院对其司法拘留三十日。
截至案发,被告人朱某某一直未履行民事生效判决义务。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朱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朱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朱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简单说,就是法院判你该还钱、该办的事,你有能力做却故意不做,情节严重的行为。
比如说:明明银行里有存款,却偷偷转走;名下有好几套房子,却假装卖给了“亲戚”,这些都是典型的拒执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且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击拒执行为只是法院的事吗?
不是的,检察院在这个问题上,可是重要的“守门人”。
我们是立案的“监督员”
如果该立案不立案,我们会出手!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控告拒执罪,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我们是起诉的“把关人”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案件会移送到检察院,我们会审查证据是否扎实、事实是否清楚,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我们是执行的“护航者”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我们可以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监督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确保执行程序不走样,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法院移送公安机关,这是最直接的路径。
向执行法官提供对方有执行能力的证据,比如:对方的银行交易流水(证明他有收入)、房产信息(证明他有资产)、对方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上发的高消费截图(证明他在高消费)。法院核实后发现涉嫌犯罪的会移送公安机关。
法律底线不可逾越,诚实守信才有未来,在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后,要及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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