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主管检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受理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我院将在市检察院和区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在新的百年赓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红色基因,努力推动经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实践,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引,围绕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党的坚强领导是检察机关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明确要求,持续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把检察工作做实、做优、做强。
二是坚持强短板补弱项,更加努力交出优异答卷。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适应检察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反思我院在全市业务数据中凸显的不足,找准我院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不平衡,认真梳理各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以清单销号式高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平衡充分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特色品牌创新,更加主动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要充分挖掘“服务非公企业”和“检校共建”这两个“点”,以特色品牌为载体,围绕“六稳六保”、生态环境保护、“号检察建议”等,主动将业务工作融入品牌工作中,以点带面,增强各项检察工作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化品牌为生产力,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基层检察建设。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有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要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指挥棒”作用,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压实压紧员额检察官责任,调动全院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营造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6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办公室。
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行政人员24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944.82万元,比上年减少22.32万元,降低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944.82万元,比上年减少22.32万元,降低0.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2.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万元;项目支出92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38.29万元、资本性支出8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84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资本性支出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4.82万元,较上年减少22.32万元,降低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84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2.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万元。项目支出92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8.29万元,资本性支出8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5.72万元,较上年增加3.61万元,增长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长幅度较小,主要为人员级别变动导致部分数据调整。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行政管理及办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检察工作平稳运行,保障办公区域正常使用。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三定方案,主要保障检察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及办公办案的需求,服务好“四大检察”中心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3)实施主体: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4)实施周期:2023年
5)年度预算安排:384.09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电梯维修维保次数>=4次;供电系统维修看护次数>=4次;物业清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案件受理数>=495件。
质量指标:物业季度考核分数>=85;电梯、消防、供电系统设备完好率=100%;案件结案率>=90%。
时效指标:物业合同支付率=100%;侦查监督案件结案率=100%。
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率小于等于10%。
经济效益指标:办公区责任事故、火灾损失0次。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100%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干警队物业服务满意度>=95%。
2、检察辅助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辖区法治环境平稳,激励聘用人员工作绩效达优。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解决我市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的意见》,经开区批复聘用人员名单及待遇标准。主要保障检察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及办公办案人员需求,解决检察工作中人案矛盾问题,提升检察工作服务水平。
3)实施主体: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4)实施周期:2023年
5)年度预算安排:541.2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人员聘用数>=39人
质量指标:聘用人员资格达标率>=70%;招录的聘用制书记员达标率>=95%
时效指标:人员聘用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人均工作人员聘用成本<=14万/年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就业人数>=39
满意度指标:检察官对聘用书记员工作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