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南昌市检察院先后收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写来的感谢信,对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职,促成双方当事人就多年未结的货款纠纷达成和解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9年9月,外地大型民营企业——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因147万余元芯片货款未结将与之合作多年的国有控股企业江西某光电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案件历时三年,先后经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但货款问题丝毫未得到解决,两家公司为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精力、财力,影响到两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向南昌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民事一体化办案程序,组织检察办案团队进行办理。承办检察官经调阅卷,认真审查,认为该案存在较大争议,通过传统监督方式办理可能导致双方的纠纷陷入程序空转,牵扯更多的时间精力,却无法根本解决。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分析现有证据状况及案件后续可能的走向后,检察官建议当事人通过和解的方式,彻底了结纠纷。为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促成当事人尽快达成和解,检察官主动上门到江西某光电有限公司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开展普法宣传,向公司宣讲检察职能,宣讲民事法律、法规知识,“六稳”“六保”、服务民企发展的国家政策以及新时代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促成其达成和解意愿。2022年7月25日,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8月5日江西某光电有限公司支付和解款项,8月8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检察机关提出撤回监督申请。至此,一件诉讼多年、挂账多年的货款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地,双方当事人都感到满意,分别向检察机关致信感谢。
该案是南昌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百名检察官进百企”活动期间,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当事人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成功案例,体现了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是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现诉源治理的有效路径,做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