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主要征集以下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1.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超量开药、虚假诊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篡改医学资料、诱导患者低指征或无指征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倒卖“回流药”、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储值、以返现等形式诱导参保人违规购药、将保健品等非医保品类串换成医保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参保人员:存在协助他人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进行虚假报销、协助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或协助参保人转卖倒卖医保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4.医保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违规支付医保费用、智能审核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上述违法行为中,党员和公职人员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的问题。
1.倡导实名举报。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检察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2.线索尽量详实完整。反映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反映问题线索需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细,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3.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举报电话:0791-83852000
信函举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1001号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现场举报:可至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当面举报
医保基金安全离不开社会共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我院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大家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