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
南昌经开区检察院
喜报!
南昌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洪丹琛同志
被评为
“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开创新时代江西检察事业新局面,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南昌经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洪丹琛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共同进步
匠心书写检察初心
担当作为砥砺前行
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将以全省先进为榜样
继续加强队伍建设
全方位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
努力推进经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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