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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躺平”赚钱不可信, “帮信”歧途莫踏入
时间:2023-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零成本啦!不用的银行卡可以换钱啦!只要动动手指,将微信、支付宝账号出租,就有高额报酬等你拿!简直就是躺着赚钱,你还在等什么!”

真有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醒醒吧,别让你的天真触碰法律的底线!

“我就是一时贪心,想着就是出租现有的银行卡,这个月的房贷就有着落了,也顾不上是不是违法的,就把银行卡给没认识多久的网友用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悔不当初。

杨某某本有稳定工作,但因交友不慎,以及被自身贪念所左右,在明知其银行卡等支付工具可能被他人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按对方要求,于2022年11月,先后两次前往对方所在城市,将其下载了网上银行App的手机及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转移非法资金,并获取非法利益。经查,杨某某所提供的银行卡接收非法资金200余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23年3月9日,安义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

1.切记不要贪图小利,因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给他人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2.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用自己身份信息进行违法犯罪,一经发现被盗用,请立即挂失和注销,必要情况下报警处理。

3.若发现身边有非法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两卡”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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