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苑
看市井小人物的温情,学剧情中的法律知识
时间:2022-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暑期票房爆火的《人生大事》不知道看哭多少人呢?电影选择了大家接触比较少的殡葬业进行拍摄,但谁也没想到看起来冷冰冰的职业却可以做出这么多温暖的事情,让人感受到生生不息的希望与温暖,以莫三妹和小文从不相识到日常相处形成的父女情为主线,看点满满,悲中有喜,而且有很多法律知识值得我们学习思考(内容涉及剧透)。
  莫三妹收养小文
  影片中小文没有爸妈,相依为命的外婆意外离世,她对死亡还没有认知,小文大闹殡仪馆,认为大家把她外婆藏起来了,舅舅妻管严,三妹想起自己小时候,于是脑袋一热把小文带回和自己一起住,小文身上不仅有小女孩的单纯,也有小大人的聪明。他们在相处过程中重新定义了对死亡的看法。但最后三妹被告知不符合收养条件,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30周岁。”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影片中三妹是未婚男性,与小文年龄差小于四十周岁,因此是不符合收养条件的。
  小文的生母能否要回小文
  影片中,银白雪夫妇办理了小文的收养手续,并与莫三妹一起照顾她。这时,小文的舅舅带着小文生母找过来希望把小文带走,莫三妹在一个雨夜将熟睡的小文送走,并上演了一段追燕子的剧情。那么小文的生母能否要回小文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以及《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影片中,小文未满八周岁,其被银白雪夫妇收养后,小文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被解除,小文生母私自带走小文且不告知其养父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追问:小文亲生母亲能否要回抚养权?前面提到,收养关系不因宣告死亡人撤销死亡和未经本人同意而归于无效,所以不能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但小文是由其舅舅送养,因此小文舅舅可与小文养父母银白雪夫妇进行协商,要回抚养权,因小文未满八周岁,无需其本人同意,只需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达成解除收养的协议即可。
  办假葬礼的老伯牵扯出的拆迁款问题
  影片中小文外婆的舞伴老伯提出给三妹30万办一个活人葬礼,结果办到一半,老伯的子女因为老伯的拆迁款闹矛盾,来砸场子。在生活中拆迁安置协议里的各项补偿费用,在产生继承、析产、离婚等纠纷时,如何进行分割?
  拆迁安置协议中一般都列明了各项补偿费用,常见的有过渡费、搬家费、按时拆迁奖励费等费用,在进行实际分割时,要看费用与原房屋拆迁之前的实际居住使用人有无关联,有关联的属于实际居住人所有,与实际居住人没有关联但与房屋权属人有关的,则属于原房屋的权属登记人所有,如果原房屋权属登记人已经去世了,则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是平均分配。  
  死亡的时间认定
  小文总说“我外婆说过”,这其实是亲人在我们身上留下的习惯,即使亲人离世了,这些习惯已经融入我们生活中,只是亲人换了一种方式留在人间。网友们纷纷说,只要有人还记得你,就不算死亡。
  但法律对死亡时间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十五条,关于死亡时间的认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最后,小文把殡葬师形容为“种星星的人”,让这个职业多了几分温暖,感谢种星星的人,让我们可以体面的告别最爱的人,他们变成天上的星星,星星的闪烁都是对我们爱意的回应。人生除了生死,无大事,珍惜眼前人。
检察文苑   更多>>
·你遇到过这样的“付费打工”吗?
·巅峰对决 论战正酣——参加全市公诉...
·《繁花》阿四撞了宝总,为什么可以...
·一张龙钞能换一套房?千万要警惕!
·【锦旗背后的故事】“我只是想要一...
 通知公告   更多>>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经开...04-25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经开...03-29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经开...02-23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经开...01-28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经开...12-29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经开...11-24
理论研讨   更多>>
·细化构成要素准确认定商业秘密
·类案检察建议:让诉源治理做得更深更实
·以类案监督推动民事检察提质增效
·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需要理论突破...
·融汇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检察...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1001号 邮编:330013

本院举报电话:83852000 姜辰杰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