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检察人员更加自觉落实“有问必录”,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连日来,青山湖区检察院多举措落实“三个规定”,全力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今年1-6月,该院共填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0余件。
据了解,为保障全体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青山湖区检察院持续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依托检察内网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每月按时填写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做到报告记录全覆盖,形成检察人员逢问必录、自觉填报的氛围。同时,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纳入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纪守法、依法办案、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
此外,该院积极做好“三个规定”宣传工作。对内,该院多次召开“三个规定”警示教育活动,向全体干警通报关于“三个规定”的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法纪要求。对外,该院依托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进行检察机关“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宣讲,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执行“三个规定”,切实增强司法公信。